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装修合同无效不需要解除。无效的房屋装修合同自始没有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一般认为,合同只在依法成立生效后存在解除,无效合同是否解除均无法律效应,不必额外进行解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