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屋需在工商局备案吗 |
释义 | 出租房屋不需要在工商局备案,需要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持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产租赁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一、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的程序如下: 1、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变更事项; 2、按照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人携带身份证明、变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有案底的人租房有没有记录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不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案底的人租房登记没有事。 三、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房东不退押金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双方当事人先协商,就纠纷处理达成一致; 2、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 3、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 4、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签订租房合同的流程具体如下: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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