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条并不强制要身份证复印。欠条内容写明债权人、债务人的姓名或名称;所欠物品或者钱财的具体数量或者金额;利息;欠款或欠物的期限;本息偿还日期等内容即可,对于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不强制需要。但如果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更加有利于当事人的身份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