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检察院没有权力让交罚金。罚金是由法院下判决书后,交给法院,不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只有权依法扣押赃款,没权收罚金。但很多检察院怕结案后追不回赃款和罚款,会要求当事人多交钱,这个钱的性质属于保证金,不是刑罚中规定的罚金,罚金只有法院有判决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