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职工医保生孩子住院报销比例包括花费在1300元-3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职工住院花费在3万元-4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职工住院花费在4万元-10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职工住院花费在10万元-30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 法律客观: 《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整》市区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210元调整为240元,各县(市)由180元调整为220元,铜山区、贾汪区由200元调整为220元,大学生缴费标准保持210元不变。提高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全市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各县(市)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将中药饮片中的颗粒剂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乙类中药饮片(限复方使用的除外)10%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