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买房子,离婚时父母通常没有份额。如果是婚前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则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则是共同财产,除非有书面约定证明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 法律分析 儿子和儿媳离婚时,房子一般不属于父母。以下是具体情况:婚前购房:①如果公婆全款出资并将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屋通常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②如果公婆全款出资并将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则认为房屋是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较大,具体情况还要参考购房时的情况。婚后购房:①如果公婆全款出资并将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则被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②如果房屋登记在女方(或双方名下),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否则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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