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下称《发展规划》)强调,检察机关“十四五”时期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完善网络犯罪追诉证据标准和规则指引,省级检察院逐步设立惩治网络犯罪指导组。《发展规划》指出,要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检察环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惩防机制,促进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发展规划》要求,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地市级检察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决不允许任何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提高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突出问题的精准打击力。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防治力度。《发展规划》特别强调,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依法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相关案件的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