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绑架罪,是指带着胁迫第三人的目的,用强制手段实力控制人质的行为。本罪的保护法益是人质的人身自由和安全。认定绑架罪需要以下证据: 1、物证。包括实物和照片。 2、书证。主要包括有关的信件、电报、遗书、欠条等。 3、证人证言。主要包括鉴定人证言、目击人证言以及其他知情人的证言等。 4、被害人陈述。主要表现形式为询问被绑架人及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及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5、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主要表现形式为讯问笔录及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6、鉴定结论。主要包括法医鉴定、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及其他有关鉴定。 7、勘验、检查笔录。主要包括在勘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一切的事实情况的文字记录, 8、视听资料。主要包括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及照片等。 9、其他证据。如退赃记录、起赃笔录、辨认笔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