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一、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的条件: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或者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2、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已参加审验教育的; 3、申请人没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 4、申请人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许可条件; 5、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的情形。 二、驾驶证到期没有及时更换的后果: 1.如果驾驶证是过期一年以内的,只要及时更换即可; 2.如果驾驶证过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就必须要到车管所申请进行科目一理论考试,这样才能换得更新后的驾驶证。此时他的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 3.如果驾驶证过期逾三年或以上,他原来的驾驶证就将被注销,只能再去驾校报名,重新学习考驾照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