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两次劳动合同是否能达成无固定期限合同? |
释义 | 长期劳动合同是指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订立。如果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未被辞退或离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种长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被辞退或离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能否通过两次劳动合同达成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连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固定期限期限内,只要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视为劳动合同期限仍然有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固定期限期限,到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两次劳动合同达成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可以的。这是因为,如果两次劳动合同均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即达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两次劳动合同中有一份属于连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就无法通过两次劳动合同达成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且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续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因此,若两次劳动合同中有一份属于连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就无法通过两次劳动合同达成无固定期限合同。 结语 长期劳动合同是指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订立。如果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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