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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公示催告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释义
    一、申请公示催告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材料清单
    1、公示催告申请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5、票据复印件及相关背书证明
    出票人申请公示催告,需提供收款人未收到票据的证明
    6、出票银行出具证明
    7、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二、公示催告程序适用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一)因此,其适用范围为:
    1、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
    2、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三、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据持有人之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民事诉讼程序。就其性质而言,是非讼程序。其要解决的是两个问题,一是除权,即解除票据的效力,又叫票据失权;二是确权,即确定申请人享有票据上的权利。适用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一)因此,其适用范围为:
    1、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
    2、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止付与公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生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公示催告期限票据转让的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止付通知及效力;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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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6: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