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传唤 不属于强制措施。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向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证人 或者其他人发出传票,要求他们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询问。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 刑事诉讼 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刑事强制措施 一般包括 拘传 、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拘留、 逮捕 。 传唤虽不属于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由此可见,拘传就是不履行传唤的间接法律后果。 《 刑事诉讼法 》 第六章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