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谁签字就是谁的吗 |
释义 | 通常意义上,拆迁协议谁签字房屋就归谁。因为拆迁协议需要由本人亲笔签名或者授权他人代签,若是授权他人代签,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做为代签证据,最终房产应当为授权人所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 若拆迁协议是由户主签字,那么房产证就是户主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一、如当事人的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 2、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 3、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 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二、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确认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六种: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 除以上所列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况外,其他依法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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