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内道路建设占用村民土地,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村民被征用土地需按原用途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管理法》要求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农民生活水平和生计。农用地补偿费由省级政府制定,考虑多种因素并每三年调整。其他土地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并补偿搬迁费用,保障居住权益。 法律分析 如果村里修路占到村民的地,那么相应的补偿标准为按照具体的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了: 第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第二,安置补助费。 第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结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于征收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应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并定期调整。对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应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改善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方式,保障居住权利和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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