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中的误工费可以请家属吗? |
释义 | 误工费是赔偿受害人因伤害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费用。然而,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家属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家属是护理职工且工资被扣除,可以要求护理费而不是误工费。 法律分析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工伤职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家属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家属工作的单位扣了工资的,那么,家属护理职工的,可以要求护理费而不是误工费。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中的误工费如何申请和支付? 工伤赔偿中的误工费是指因工伤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补偿。申请和支付误工费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劳动者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工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工伤鉴定书等。单位将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情况和工伤程度,计算误工费的金额。然后,单位会将误工费支付给劳动者,通常以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补偿。有些地区允许家属代为申请和领取误工费,但需要提供相关的法定代理证明文件。最后,劳动者或家属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领取误工费。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申请和支付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误工费是工伤赔偿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用以补偿劳动者因工伤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申请和支付误工费需按规定程序进行,包括及时报告工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单位会根据工资和工伤程度计算误工费,并以一定比例予以补偿。家属代为申请和领取误工费时需提供法定代理证明文件。务必遵循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申请和支付的合法公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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