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工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
释义 | 王某与人合资办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装修期间,王某让李某去帮忙。劳动中,李某不慎摔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公司不同意。 帮工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的劳动为公民依据劳动合同或国家确认的劳动关系从事的有偿活动。你与你儿子所在的公司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你在帮忙过程中受伤不能按上述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劳动法》的调整。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你可要求公司对你的损害进行民事赔偿。 一、企业退休返聘有工伤待遇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可见,《条例》也认为,如果劳动者事实上已经成为用人单位的隶属管理的一员,并为其提供了有偿的劳动,则即使是离退休人员,也不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都与现工作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能排除在《条例》的适用范围之外。而且,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形成了特殊劳动关系,应当参照执行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标准。工伤保险作为保障因工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属于劳动保护规定的范畴是其应有之义。因此,从这一角度也可以看出,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属于《条例》的适用范围。企业退休返聘有工伤待遇吗,应该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赔偿可以是双倍吗 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但要是因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侵权,即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此时受伤职工可以同时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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