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和出租人对合同的内容等达成一致,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