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在死刑案件中具有辩护权利,可以提出辩护要求,但要求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被告可以提出以下要求: 1. 出示证据:被告可以要求法庭出示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物证、文献资料等。但被告不能提出毫无根据的要求。 2. 进行辩论:被告可以要求进行辩论,就案件相关问题展开辩论,但辩论内容必须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 3. 进行辩护:被告可以要求进行辩护,包括自己进行辩护或请律师代为辩护。但被告不能进行非法辩护。 4. 进行鉴定:被告可以要求进行鉴定,如心理鉴定、司法鉴定等。但被告不能提出毫无根据的鉴定要求。 5. 申请追加证人、鉴定人:被告可以向法庭提出追加证人、鉴定人等要求,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被告有权自行进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有权提出对本案有意义的证据,也有权要求法庭传唤证人、鉴定人和作证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需要,传唤追加的证人、鉴定人和作证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6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罪犯。”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对于有疑点的鉴定结果,当事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也可以决定重新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