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自有的财产有哪些,债务人企业的财产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企业自有财产: (一)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二)破产企业享有的土地、水流、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 (三)设定了担保权益或优先权的财产。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物权; (二)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债权; (三)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证券权利; (四)应当由债务人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 (五)债务人企业享有的股东出资缴纳请求权; (六)其他财产权利。 一、债权人代位权如何履行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诉讼的方式。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有四项: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即债务人应当行使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3、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损害债权人的债权。4、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 二、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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