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年的违建可以不强制拆除 |
释义 | 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建筑,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但凡事都有例外,便指的是在法规出台之前,就建好的房子。修建当时是契合政策的,就不用撤除。 法律分析 哪年的违建可不拆,这其实是个较为笼统的概念。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建筑,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 但凡事都有例外,便指的是在法规出台之前,就建好的房子。我国在1982年出台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农村建房的面积,因此在1982年之前建造的房子,即使面积较大,也不会被拆除。也就是如今看来不契合政策,但是修建当时是契合政策的,就不用撤除。 2008年前的违建为什么可不拆 并不是说08年以前的违建可以不拆,而是08年以前无证房屋不能轻易认定为违建。对08年以前有合法土地使用权,但未经过审批也无相关房产证明文件的房屋,不属于违建。 2008年我国开始实行《城乡规划法》,要求建房必须要经过审批,而且要按审批的标准进行建造,否则就会被认定为违建,所以从08年以后,私建、超建等行为都不被允许,也不给办理相关的房产证明文件。 哪年建的猪场算违建 跟年限无关,只要未经批准建设的养殖场,其用地为违法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应予拆除。如果不占用基本农田,可以补办设施农用地的备案手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该内容由 兰新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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