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提供新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重新审理案件。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被告人的证言必须属实、证据必须真实、有效,且对案件有重大影响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原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罪行,或者被告人自愿认罪并有重大犯罪事实供认的,可以重新收集证据,或者自行补充管辖范围内的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 (二)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补偿损失,或者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被告人在庭审阶段提供新的证据,对案件有重大影响,应当允许当事人就此提出申请,经法庭负责人审查决定,报请审判长批准,确有必要的,应当延期开庭,收集、审查、质证、辩论新证据。” 综上所述,被告人提供新证据后,法院可以重新审理案件,但需满足条件,并且需要法庭负责人审查决定、报请审判长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