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地役权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释义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地役权设立需要登记吗
    地役权设立可以不需要登记,未经登记就无法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吗
    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若当事人的地役权未经有关部门登记的,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三、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是否属于物权
    地役权属于物权。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自物权即所有权,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9 3:2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