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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释义
    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等等。
    (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等等。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出租物。如汽车租赁将一辆性能并不完好的汽车出租给某用户使用,在实际运营时,可能因刹车不灵而导致交通事故,双方发生纠纷出租人应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时间、地点等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
    (二)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出租人的首要义务。
    (三)承租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或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该租赁财产。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合理使用租赁物。
    (四)承租人没有妥善保管、保养和维修租赁物。承租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修租赁物,保证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
    (五)承租人侵害出租人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善意保管和妥善使用租赁设备,而不得行使任何损害出租人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的行为。
    二、保管合同纠纷去法院要交什么证据
    保管合同发生纠纷时,提起合同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1)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2)货物入库交接手续;(3)交付、收取保管费凭证;(4)货物验收资料;(5)货物验收报告;(6)保管方未按规定接货的证明;(7)存货方未按规定入库的证明;(8)暂存期间发生损失的费用的证明;(9)由于货物验收不当或超期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明;(10)因保管或操作不当造成包装毁损、货物损坏的证明;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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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8: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