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结算单是不是合同的一种 |
释义 | 房屋拆迁结算单不算是正规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如果在拆迁活动中收到侵害,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一、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走? 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有: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二、房屋拆迁个体租户可以赔偿吗 房屋拆迁活动中,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有可能不是产权人,而是承租人。房屋遇到拆迁,承租人房屋使用权面临终止,普通私房拆迁,承租人租用房屋居住或者经营,与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如果租赁协议中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已经做了约定,那么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因拆迁终止了租赁协议,承租人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的租金,同时可以主张一定的搬迁费补偿。营业性质的房屋,承租人有合法的营业手续,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房屋装修费、搬迁费等补偿。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很多承租人的合法利益都被剥夺了,常见的是拆迁方不予补偿或拆迁方支付补偿款给房东后,房东截留补偿款。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承租人可以选择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来解决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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