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刑法裁量规定为《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其具体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