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工因工致残可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标准为:七级残疾为13个月的工资,八级残疾为11个月的工资,九级残疾为9个月的工资,十级残疾为7个月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工伤残疾评估的十级赔偿标准因地而异。除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外,国家规定7个人工资、其他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贴由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制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