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有记过处分的可以考教师? |
释义 | 可以。申请材料中只需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打不到无犯罪记录怎么处理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公安局办理,无犯罪记录书是公安局无犯罪记录证明办事处开出的证明。首先要没有前科才可以出具,如果有前科的,是无法开具的,没有前科的,可以拿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就可以了。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二、无犯罪证明网上能办理吗 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须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查询开具。部分省市开通了网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服务,根据不同地方有所不同,例如安徽省公安厅开通了本人通过网络APP“皖事通”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在线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服务。 三、天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 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都是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居委会或者公司开具的证明(介绍信)。 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应载明截止时间); 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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