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投案; 2、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3、犯罪分须接受审查和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