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 |
释义 |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的新情况新理由如下: 1、出现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 2、有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等重大犯罪可能的; 3、其他确定不能继续同居等严重情况和理由;等等。 一、何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在规定准予离婚的条件的同时,也规定了不准予离婚的情形: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起诉离婚被驳回该怎样办 一方提出了离婚,对方却不愿意离婚。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解决婚姻关系。有法定离婚理由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那么第一次起诉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理由的,法院一般不判离,没有新理由的,需要等到6个月后才能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判离。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上诉,否则是浪费自己的时间。建议起诉离婚一方尽量制造分居的事实,并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为保证取得离婚判决,当事人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所以,若是尚未掌握证据,难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三、离婚诉讼再立案要注意哪些问题 1、离婚诉讼再立案要注意以下问题: (1)、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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