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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要如何处理
释义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处理方法及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原则。离婚后,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竞价取得、评估机构评估并补偿、拍卖并分割等方式处理。在分割房屋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并照顾女方的权益。对于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扩建等情况,应进行适当补偿或处理。
    法律分析
    一、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要如何处理
    1、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的,离婚后可以就财产分割提起民事诉讼。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何分割夫妻双方共同房产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分割。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在分割时少分或不分。如果在离婚后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在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中,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包括准许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拍卖分割等方式。在分割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等因素,照顾女方利益。对于婚前房屋的修缮、装修、扩建等情况,应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处理。离婚后,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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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4: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