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一般应当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2、对于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有一起生活的,或尽了主要的扶养的义务的,也可以在分配遗产的时候相对多分一些,反过来的就要少分一些或者不分。  继承法规定如果第一继承人继承,那么第二继承人就无继承权,而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遗产份额平均分配,他们有一样的继承权,要是各继承人协商同意的,那么遗产份额也可不均等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