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人收购的法律程序有:确定收购意向,股权收购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和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包括双方的早期接触和基本意图的实现。 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妥善安排收购工作。如果收购公司的,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就股权收购形成决议。收购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的,应当以董事会的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人收购的基本文件,如果收购方是个人,个人可以直接表达自己的意思。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为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股东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明确同意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明确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签订收购协议。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最终就收购问题达成协议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制定和签署是收购工作的核心环节。办理后续变更手续。股权收购不同于一般交易,必然涉及股东变更、法人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问题。对于上述变更和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必须履行相应的协助义务。 一、公司合并与股权收购有什么区别 公司合并与股权收购有如下区别: 1、主体不同。公司合并是公司间的行为,主体是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公司合并要由参加合并的各公司作出决议,要有合并各方公司签订协议。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 2、效力不同。公司合并的效力使公司实体发生变化,被并公司解散,丧失法律人格。吸收合并中,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丧失法律人格,并入存续公司。收购的效力使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目标公司本身不发生变化,依然存续; 3、性质不同。公司合并须由双方达成合并协议,是双方平等协商、资源合作的结果。合并公司与被合并公司处于“友好”关系中。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合并双方表面上也呈“友好”关系状态。在股权收购中,收购者与被收购的目标公司的关系就不尽一样。当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对收购响应并积极配合时,收购就成“友好”收购性质。当被收购公司管理层拒绝、阻碍收购时,收购就呈“敌意”收购性质;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