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仍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