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欠条是不会失去效力的,失去的仅仅是对方的胜诉权。如果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债权,债务人可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这样债权人的权利不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若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欠条则不会失效,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债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