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债务转让后保证人可否免除责任 |
释义 | 对于债务的转让必须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对转让的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对于未转让部分的债务,保证人仍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保证人可否不承担责任 1、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2、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可否免除 在适当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欠款,免除债务也是法律允许的一种债务处理方法。 条件有: 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 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债权转让后保证人是否还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对受让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未经通知,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关于禁止债权转让的约定在保证人和债权人内部是有效的,但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行为仍然是有效的,只是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借贷双方变更协议是否要免除保证人保证责任 1、如果借贷双方变更合同,一般也不会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果债务减轻了的,保证人只需要对减轻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加重了的,则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仍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债务被转让时并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还要负担保责任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因此,债务被转让时并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该内容由 庞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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