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摔坏他人手机的 那么对方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如果手机的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对方会被按照刑法275条追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刑事责任 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手机的价值并未超过人民币5000元,对方会被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追究行政责任 原则为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如果警方认为情节严重的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侵权人也就是本案的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 应当承担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怎样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