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多少天不上班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有合法、正当的理由。员工多少天不上班是其中之一。但是,员工缺勤的天数不能作为单一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结合其他具体情况来考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依法办理劳动合同或者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或者未盖章;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三)未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 (四)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致使劳动者遭受职业病或者工伤; (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的; (六)用人单位违法规定,强制劳动者加班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提供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 (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 (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一)未依法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造成劳动者损失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劳动者无法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 (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欺凌、暴力或者侵害人身权益,用人单位未加以制止或者纠正的; (五)其他致使劳动者无法正常劳动的原因。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工作; (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欺凌、暴力或者侵害人身权益,用人单位未加以制止或者纠正的; (四)未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致使劳动者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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