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是: 1、应检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只有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时间、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 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确凿无疑的。 一、借款没借条能起诉吗 借款没借条能起诉。但要想要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自己承认外,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会面临败诉的风险。证据包括直接的证据和间接的证据,借条是属于直接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间接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如过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二、受贿罪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受贿案件与贪污案件一样,其证据要求也需要各种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所不同的是除具有直接证据性质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可变化外,还有同样具有直接证据性质的行贿人的证实可能变化,导致这种案件相比贪污案件的认定更难。受贿案件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与贪污案件略有不同,一般应是:1、收集各种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且是在依法履行国家公务或者是在合法的经济往来中,具有受贿的前提;2、收集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履行公务中有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或者在经济往来中有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且所履行的实际公务或经济往来具有超乎寻常的问题或者有不正常的嫌疑,如在经济往来中实际帐务收入或支出明显低于或高于同类行业的标准、建筑工程的造价高于或者明显高于其它同类同时同地的水平等,具有受贿的实际可能;3、收集的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所拥有的财产具有明显的不合法性,有受贿的结果事实发生;收集间接证据证明这种公务或者经济往来中曾经有过或已经出现过受贿的规律;或者同样公务的其他嫌疑人如果也有受贿的行为,可以间接证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有受贿的可能性,但必须注意不要牵强附会地怀疑而定案。当然,受贿案件应尽可能收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行贿人的证实等直接证据,防止案件出现错案或者质量不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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