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会被扣车? |
释义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 一、交警扣车期限是多长? 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如果不需要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就生效确定,在确定之后的五日内,交警就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这里说的日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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