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时的维修基金谁来担 |
释义 |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话,那么只能双方协商。住房维修基金,如果没有使用过,那么这个维修基金就应该在卖房的时候存在,如果需要缴纳说明卖房的时候没有这个维修基金,那么应该由卖方承担。 一、和开发商协商退房有什么技巧 和开发商协商退房有如下几个技巧:1、购房者只缴纳了定金,那么可以直接向卖方要回已经交的钱,如果开发商已经有预售证,并且双方约定所交的钱为定金,那定金没办法退;2、双方已经进行预售登记,这时候要先以书面形式开发商协商,签订正式的退房协议;3、已经入住的情况,这个时候如果有房子质量等问题,可以退房。 二、车位要交维修基金吗 是否交维基金要分情况。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对于小区内业主购买的地下室,如果拥有产权的话,就需要交纳维修基金,事实上,一般地下室的产权都是随着房屋主体面积一块办理的,因此一般业主都需要交纳。至于车库则有所区别,如果是地上车位,则不会独立划分产权,其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此不需交纳维修基金。而对于地下车库,如果业主购买的是独立产权的车库,就需要交纳;如果仅仅是属于有偿使用,没有独立产权,则不用交纳维修基金。 三、我办完房产证了没交维修基金 一、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二、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三、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四、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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