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修正)。 (二)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三)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一、新车没上牌可以上路吗 新车没有牌照是不能上路的,如果上路,会被交警扣车,并处以200元的罚款。新买未登记且未取得正式车牌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车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二、车辆过户车牌可以保留多久可以保留六个月。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