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第一、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享有对独立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第二、公司发起人、公司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两个法律概念,公司发起人、公司股东不能任意处分公司财产。第三、公司任何职工均不能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比如收受贿赂及侵占、挪用公司财产,否则其便应承担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的法律责任。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证明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通过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的方式证明其股东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 1、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最有效的证据是提供审计报告以及完整的会计账册。审计报告需要形成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审计报告中对公司每笔财务的流向应清晰明;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否混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二、高管受到哪些法律的约束 高管受到法律的约束如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诚和勤勉的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公司资金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签订合同或者交易; 5、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机,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在公司类似的业务; 6、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的所得,应当归公司所有。 三、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为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3.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5.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6.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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