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为: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等。 一、司法鉴定费用减免申请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申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鉴定费用。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酌情减收或者免收相关的司法鉴定费用。司法鉴定机构接受指派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经济确有困难,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应减收或免收司法鉴定费用。 申请减免鉴定费用程序: 1、委托人向司法鉴定中心提出申请; 2、提供法院、区、县级政府部门的材料证明(经济困难证明); 3、提供所申请鉴定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相关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4、司法鉴定中心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5、通知已通过审核的委托人费用减免情况并签定相关协议。 二、去哪里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个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具备的条件是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2、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村的属社会救济对象;城镇的其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