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耕地红线是18亿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为粮食产量连续6年超过1.3万亿斤提供了坚实基础。然而,最新调查显示,我国耕地高产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31.24%,中低等级占2/3以上,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不高;障碍退化耕地面积占比高达40%,耕层变浅、土壤板结、酸化盐碱化等土壤退化问题依然突出。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法律上土地使用权依据是什么? 1、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2、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