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作为借款人的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且可以通过公正程序向出借人追讨担保物。但是,如果出现纠纷,如抵押物不足以弥补债务、被多个债权人同时索取等问题,抵押权人也会遭受损失。针对这些风险,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避免相关纠纷: 1.加强尽职调查,确认抵押物的真实情况。 2.合理选定抵押物,确保其价值足以弥补债务。 3.确立抵押物拍卖、变卖等程序,以及分配优先顺序。 4.与其他债权人协商,明确各方权益,达成共识。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三十条:担保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供与担保物有关的权利状况和有价证券,并有权要求清理优先权和抵押权。 2.《担保法》第三十一条:担保人与债务人、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担保物的优先权次序。 3.《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担保人可以自行占有担保物,也可以委托保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抵押权财产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如果涉及多个抵押权人,应按照先后顺序分配优先受偿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