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附加条件的工资欠条不一定有效,工资欠条的内容应当和借款合同一样,写明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欠款数额、欠款原因、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附条件的只要内容合法的,且双方都认可的,就有效。 一、别人找我借钱,是应该写借条还是欠条 应当打借条,因为借条属于简单的借款合同,规范的借条可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而欠条背后的基础合同关系多种多样,对于借款到期未及时偿还或者因施工、供货等原因导致的欠款,最好是写欠条,同时借条与欠条的格式应当规范(明确标题、借款人、金额、交付方式、还款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 二、公司股权质押借款合同怎么写? 在我国质押人与质押权人股权质押借款合同的写法:首先,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身份信息。然后应当写明借款金额、货币种类、欠款用途、欠款利息、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最后,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三、公司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呢? 公司出具欠条时,应当写明欠款对象、欠款事由、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和方式,并加盖公司印章,即在法律上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