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是否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劳动者的权利:单位是否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仅在特定情况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能力丧失等,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可以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然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应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并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实施任何歧视或报复行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合理行使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支付劳动报酬,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者还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遵守法律程序并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以保护双方权益。单位不得歧视或报复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合理行使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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