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不一定是3个月提取一次,具体的提取期限需要根据提取类型进行判断。 1、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的,可以一年提取一次,也可以每季度提取一次,一年最多可提取4次,这种情况下,公积金可以每3个月提取一次。 2、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房贷的,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的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也可以每月提取一次用于还当月的房贷本息。 3、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年可全额提取一次,也可每三个月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年房租的总额。 4、提取公积金用于自建、住房、装修住房的,一般一年可以提取一次,有少数城市可以半年提取一次。 5、如果是离开本市且解除劳动合同、出境定居、离休退休、完成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可以销户一次性提取账户内所有的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