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需要处理哪些法务 |
释义 | 公司合并应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首先,如果是国有企业,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合并事项。 其次,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就合并事项作出决议。 再次,由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合并事项,制定具体的合并方案。 最后,签订合并合同并在相关报纸媒体上进行公告,然后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收购公司流程是哪些 收购公司一般流程如下: 1、确定收购意向; 2、作出收购决议; 3、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经过协商,签订收购意向书; 4、被收购方召开股东大会; 5、被收购方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时,签订收购协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外资企业到底能不能被并购? 外资企业能被并购。所谓并购指的是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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