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故意伤害罪中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的,如致人重伤、造成人员死亡等情况下,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来进行适用死刑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法分则对于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作了严格的限制,如对可以判处死刑的,都规定了“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等等。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制度。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缓”。判处“死缓”,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的。 一、死刑立即执行不适用于什么情形 死刑立即执行不适用于下列情形: 1、罪当判处死刑的,但考虑到被告人有自首、立功、未遂、从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不立即执行; 2、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智力和身体状况等自身因素,可不立即执行; 3、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案件是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激化造成的,可不立即执行; 4、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